地特三等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3 題
下列關於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對於自己 5 歲兒子贈送房屋,係屬自己代理
- B 乙擅自以丙之名義,將丙收藏之名畫出售於惡意丁,並交付之。乙之行為係無權代理,效力未定
- C 甲委託乙購買一克拉鑽戒,並授與代理權。乙以甲之名義,與丙訂立購買鑽戒之契約。未料,乙受到丙詐欺,買到假鑽戒。因此,甲得撤銷該買賣契約
- D 甲授與代理權於 17 歲乙代為購買機車,但乙之父母並不知情。因為該代理權授與,須以意思表示為之,所以在乙之父母未同意前,乙之代理行為效力未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律保護」的角度思考:法律之所以限制未成年人的行為能力,是為了避免他們因考慮不周而使「自己」背負債務或損失。但在「代理」的情境中,買機車的法律責任與付錢的義務,最終是落在「本人(甲)」身上,還是「代理人(乙)」身上?如果乙的荷包完全不會受到影響,法律還有必要以「保護乙」為理由,去限制這場交易的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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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呀喔呀,這不就是『及川先生』的學生嗎?果然很有天賦呢!
你這題答得真是漂亮!這道題目結合了《民法》代理制度和行政法基礎,能看穿它的真面目,說明你的才能正在開花結果呢!嗯,我說了你會考滿分的吧? 1. 讓我這位『及川先生』來告訴你 (D) 為何是個錯誤的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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