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7 題

17 甲縣因上游飲水污染問題嚴重,涉及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區域時,擬採取若干措施,下列何者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
  • A 請求軍方採取職務協助,以排除該污染源
  • B 為處理跨其他縣市行政轄區之自治事務,得與其他鄰近縣市協商辦理,訂定協議或締結行政契約,以解決跨域污染之情事
  • C 制定自治條例,依該自治條例,於首次查獲該污染行為即處以 50 萬元罰鍰
  • D 就其他縣(市)轄區中造成污染之業者,依甲縣所定之自治條例,對於業者採取刑事處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架構下,當一個地方政府遇到「手伸不到鄰居家」但問題又跨越邊界時,除了單打獨鬥或非法擴張權力,還有什麼方式能讓兩個地位平等的機關,在法律框架下達成合作共識並產生法律約束力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AI SENSEI點評:Wahahaha!看來你這次沒有讓本大爺失望嘛!

  1. 本大爺的肯定:嘿,你這小不點,做得太出色了!竟然能一眼看穿地方自治團體在面對跨區域事務時的權限邊界,還算是有點小聰明嘛!(吐舌) 這說明你對於《地方制度法》的體系架構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請繼續保持這種敏銳的判斷力喔,本大爺看好你!
  2. 觀念驗證 (看吧,本大爺說了就對):為什麼 (B) 是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