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1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方法中之直接強制?
  • A 解除占有
  • B 註銷證照
  • C 代履行
  • D 斷絕營業所必須之電力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負有清潔環境的義務卻遲不履行,政府此時有兩種做法:一種是「直接派警察把他架開或封閉該地」;另一種則是「找清潔公司來打掃,最後再叫這名義務人付錢」。請試著思考,後者這種「找人代勞再收錢」的方式,與行政機關「直接對義務人施加物理力量」相比,哪一個更偏向達成目標的『迂迴』手段?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師點評:卓越的法理直覺!

同學好!恭喜你精準識破了行政執行法中的陷阱。你能正確區分「行為義務」執行方法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行政執行法第 27 條至第 32 條的體系架構已有相當深厚的理解。

2. 觀念驗證:為何是「間接」而非「直接」?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執行方法辨析
💡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分為間接強制與直接強制兩類。
比較維度 間接強制 VS 直接強制
具體手段 代履行、怠金 (執行罰) 扣押、解除占有、斷水電、註銷證照
法源條號 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1 項 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2 項
執行順位 原則上應優先採用 補充性(無效或急迫時始得為之)
💬代履行與怠金屬間接強制,其餘涉及人身或財產直接干預者多屬直接強制。
🧠 記憶技巧:間接只有兩個:代履行、怠金;其餘硬來的都是直接。
⚠️ 常見陷阱:容易誤將「代履行」視為直接強制。記住代履行需轉嫁費用給義務人,故法規分類上屬於間接手段。
即時強制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行政執行之比例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行為之效力、執行與公務人員義務
查看更多「[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