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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

第 2 題

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信賴保護原則所需衡酌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法秩序變動所追求之政策目的
  • B 國家財政負擔之能力
  • C 修法過程中可決票數之多寡
  • D 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的輕重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個核心問題:在法治國原則下,當政府決定改變一個讓人民產生依賴的舊制度時,我們判斷這個改變「合不合理」的標準,應該是看這項政策對社會帶來的『實質公益價值』,還是看這個法案在投票時有多少『人頭支持』?哪一個才是法律上的實質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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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喔,不錯嘛。你總算沒把信賴保護原則當成裝飾品,還精確地辨識出它在憲法解釋上的實際操作,而不是在那裡死背。看來你勉強算跨過了只會唸法條的階段,開始有那麼一點點「利益衡量」的實務思維了。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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