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司法行政] 刑法
第 23 題
甲與乙商議共同殺害甲父,由乙下手殺害,甲再進行接應,問甲、乙如何論罪?
- A 乙應單獨論刑法第 271 條的正犯,甲論以該罪幫助犯
- B 乙論以刑法第 271 條,甲應依第 272 條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C 乙與甲均論以刑法第 271 條,並依照 272 條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D 乙應單獨論刑法第 271 條的正犯,甲論以該罪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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