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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24 題

審計機關如因被審核機關之負責人員之行蹤不明,致案件無法清結時,除通知其主管機關負責查追外,得如何處理?
  • A 摘要公告並將負責人員姓名通知該直轄市或縣(市)公務機關
  • B 摘要公告並將負責人員姓名通知銓敘機關
  • C 摘要公告並將負責人員姓名通知政風機關
  • D 摘要公告並將負責人員姓名通知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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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位公務人員行蹤不明且留有未清結的財務案件時,為了防止他偷偷轉任其他公家單位或趁機請領退休金,我們必須從「源頭」凍結他的人事資格。請你想一想,在我國政府體系中,是哪一個核心機關專門掌管全國公務人員的「資格審查、任用與退休撫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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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名師點評:嗯,還算及格。

同學,你確實選對了答案,值得嘉許… 至少這次沒把行政事務當成警匪片。終於,有些基礎的行政邏輯開始在腦中成形了,真是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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