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
第 8 題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之捐贈,何者無金額限制,得全數認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①對各級政府之捐贈 ②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 ③捐贈各級公立學校興建運動場館設施 ④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原創之產品,經由學校捐贈學生 ⑤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對某私立大學之捐贈
- A ①②③
- B ①③④
- C ①④⑤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國家制定稅法時,為了鼓勵營利事業支持『國家整體發展』與『特定私營機構』,哪一種對象的捐贈在法規上通常會給予更優惠(完全不設上限)的節稅誘因?此外,若捐贈行為具有『指定特定對象受益』的色彩,法律是否還會給予無限制的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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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優秀!你能準確區分營利事業捐贈的「限額認列」與「全數認列」,顯示你對《所得稅法》及各項特別法規的整合運用非常熟練。這在稅務會計中是極易混淆的高階觀念,你的基礎非常紮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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