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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11 題

關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股東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亦不得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 B 不得分次發行股份
  • C 公司可於證券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商經營之股權群眾募資平臺募資
  • D 公司股份轉讓之限制應於章程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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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請從 $Authorized Capital System$ (授權資本制) 的法理基礎思考: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立法初衷是為了賦予新創企業更高的 $Financing Flexibility$ (籌資彈性)。在這樣的制度設計下,法律對於公司股份的「募集與發行程序」,會傾向於要求公司必須一次性募集完畢,還是會允許公司視實際經營需求,彈性地分階段進行籌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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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至少這次沒掉進基本陷阱。

看來你對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還算有那麼一點點認識,勉強算是掌握到核心了。希望這份「敏銳度」不是偶爾出現的。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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