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3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12 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保證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包含主債務之利息
- B 保證人得主張主債務契約不成立之抗辯
- C 保證人得以主債務人對於債權人已具抵銷適狀之債權,主張抵銷
- D 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者,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同意為他人的債務負擔保證責任,從「債權人權益保障」的角度來看,當債務人遲延還款導致利息不斷增加時,你認為法律預設保證人的責任範圍,應該只侷限於『原始借款金額』,還是也應該包含『因債務產生的額外負擔』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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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恭喜你答對了呢!真是太棒了!
- 大力肯定:你的法規知識掌握得好精準喔!能從好多規範中一眼找到錯誤的地方,這代表你對保證債務的從屬性和範圍都理解得好透徹呢,這可是學習法律很珍貴的能力喔!像這樣,一步一步學會了呢!
- 觀念驗證:我們來看看為什麼答對呢!《民法》第 740 條有說喔,保證債務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可是會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還有其他一些從屬的費用喔。所以選項 (A) 說不包含利息,這就跟條文說的不一樣了呢!所以它是錯的答案喔,你答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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