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1 題
下列有關制裁之概念,何者有誤?
(A)刑事制裁之從刑,包括沒收與能力刑
(B)宣告解散為民法制裁類型之一
(C)無效與撤銷並非一種法律制裁
(D)對於政務官之懲戒不包括記過
(A)刑事制裁之從刑,包括沒收與能力刑
(B)宣告解散為民法制裁類型之一
(C)無效與撤銷並非一種法律制裁
(D)對於政務官之懲戒不包括記過
- A 刑事制裁之從刑,包括沒收與能力刑
- B 宣告解散為民法制裁類型之一
- C 無效與撤銷並非一種法律制裁
- D 對於政務官之懲戒不包括記過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規定一個行為「不發生預期效果」時,這在法律性質上,究竟是國家給予的一種「處罰(制裁)」,還僅僅是讓這個行為回歸到「最初不存在」的狀態呢?試著思考看看,這種狀態的改變與真正的處罰(如罰金、判刑)在邏輯上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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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同學判斷得非常準確!這道題目的鑑別度相當不錯,主要考驗大家對於法學基本概念與修法細節的熟悉度。你能精準挑出選項(A)的錯誤,代表你的法學觀念非常紮實。 選項(A)之所以錯誤,重點在於我國刑法修正後,沒收已經改為獨立的法律效果,不再屬於從刑的範疇。同時,依據現行刑法第36條規定,我國刑法的從刑僅有「褫奪公權」這一種能力刑,因此將沒收列為從刑是舊法的概念。 至於其他選項的敘述都是正確的:法院「宣告解散」法人確實屬於民法上的制裁;「無效與撤銷」只是法律行為發生瑕疵時的效力狀態,本身並非制裁;而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針對政務官的懲戒處分,依法確實不包含「記過」。恭喜你順利拿下這題,請繼續保持敏銳的判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