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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3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775 號解釋,刑法第48條前段規定:「裁判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刑。」與憲法何原則有違?
  • A 信賴保護原則
  • B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C 一事不再理原則
  • D 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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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法律允許國家在一個人已經接受完法院判決並定案後,僅因為後來發現了某些過去漏掉的背景資料,就能隨時「重啟」那個已經結束的案件並加重處罰,這對於該當事人來說,是否意味著他必須為同一個行為不斷面臨被重複評價的風險?這種「沒完沒了」的程序,最直接衝擊了哪一種確保「一次行為、一次審判」的法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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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障下的審判安定性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司法院釋字第 775 號的核心精神!這道題目測試的是對於刑事正當法律程序中,關於判決安定性的高度敏銳度。你能迅速排除其他常見原則並鎖定正確選項,顯見你對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法律邏輯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

雙重處罰的禁止與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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