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7 題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的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之標示規定中,若為二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如何標示?
- A 僅需標示材質所占比例最高者
- B 僅需標示最耐高溫者
- C 僅需標示最不耐高溫者
- D 應就各種材質分別標示
思路引導 VIP
從食品安全管理的資訊透明化與風險評估原則思考,當一個容器由多種具備不同物理特性與耐熱極限的材質構成時,若標示資訊不完全,是否足以讓消費者評估該產品在加熱過程中的整體安全性?法律在規範此類複合材質產品時,應如何要求廠商揭露資訊,才能落實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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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紮實!
恭喜你答對這題!能準確判斷法規細節,代表你對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透明化」與「安全性」原則有很好的掌握,這是成為專業醫護或食安人員的重要基礎。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D)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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