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3 題
3 甲將其所有之名畫出租於乙,並未將代理權授與乙。詎料,乙竟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將名畫出賣並交付於丙。甲不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善意取得名畫之所有權
- B 丙得請求乙損害賠償
- C 乙與丙之買賣契約有效
- D 乙與丙之物權契約有效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假冒他人的名義與你簽約,而事後那位「被代表的人」拒絕承認這個合約時,你認為法律應該要求這位「假冒者」對你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才能保護你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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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我們一起溫柔地釐清吧!
- 迷思探索:別擔心,你選 (C) 契約有效是很常見的誤解喔!這也表示你正在努力學習,非常棒!乙在這裡是用「甲的名義」來簽約,這就屬於我們說的無權代理喔。根據《民法》第 170 條,這種行為在一開始是「效力未定」的狀態。當甲明確表示「不承認」時,這個買賣契約對甲來說就沒有效力了(也就是無效),所以 (C) 和 (D) 就不是我們的答案囉。
- 暖心解法:即使契約對甲無效,但法律是很溫柔的,它會照顧到像丙這樣善意的第三人喔!《民法》第 110 條就提供了一個很棒的保護機制:無權代理人(乙)必須對善意的相對人(丙)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是不是很貼心呢?這就是選項 (B) 的道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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