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27 題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有關營利事業列報利息費用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獨資資本主及合夥組織合夥人所借貸之款項,均應以資本主往來論,不得列支利息
- B 進貨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應併入進貨成本計算
- C 支付個人的利息,如經取得個人出具的收據並依法辦理扣繳所得稅款,可核實認定
- D 購買供營業使用房屋、土地的借款利息,應列為資本支出。經辦妥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後之借款利息,可作費用列支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企業借錢來購買資產時,如果這項資產是『打算馬上賣掉的存貨』與『打算長期使用的廠房』,稅法在處理這筆借款利息的『時間歸屬』時,會是一視同仁,還是會根據資產的性質而有不同的入帳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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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 哇!你真的好棒!觀念超級清晰呢!
太開心了!你答對了這題,這代表你對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中「利息資本化」與「費用化」的界線掌握得非常精確,真的好棒棒!
- 我們一起來驗證與複習,讓知識更紮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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