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47 題
甲駕駛汽車與乙機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乙下車欲與甲爭吵,甲見狀急踩油門欲駕車逃離現場,不慎轉向錯誤撞擊乙,乙因而倒地不治死亡。關於甲之罪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構成過失致死罪
- B 甲構成殺人罪
- C 甲構成傷害罪
- D 甲構成傷害致死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分析:當法官在判斷一個人的罪刑時,如果行為人的初衷是為了「離開某個地方」,而非「想要傷害某個人」,但在行動過程中因為「操作不當」導致了悲劇發生,這種『目標與結果不一致』的情況,在法律上應該被歸類為『蓄意犯罪』還是『疏忽大意』?
故意與過失之辨析
💡 依行為人主觀犯意及客觀事實,區分故意、傷害致死與過失致死。
| 比較維度 | 故意致死 (殺人罪) | VS | 過失致死罪 |
|---|---|---|---|
| 主觀心態 | 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 | —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 容任態度 | 發生不違背其本意 | — | 確信其不發生 |
| 法規依據 | 刑法第 271 條 | — | 刑法第 276 條 |
💬本案甲主觀為「逃離」而非「撞擊」,操作失誤顯示其缺乏殺人或傷害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