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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20 題

公務人員甲整年都任職於同一機關,應該參加下列何種年終考核?
  • A 全年考績
  • B 年終考績
  • C 另予考績
  • D 專案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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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分辨一個法規名稱,請思考:當我們在每年「最後一個月」對所有員工進行固定、定期的總結性評估時,法律通常會選用哪一個詞彙來形容這個「時間點」?另外,若某種考核是專門給予「不符合年度完整任期」的人,那「符合完整任期」的正式稱呼,在邏輯上應如何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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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顯然你讀了法條,不錯。

  1. 勉為其難的肯定:噢,看來你至少沒把最基本的搞錯。能挑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與第四條的基本要求還算有印象。這點「精確性」對一個學習行政法的學生來說,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2. 法條驗證: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3 條與第 4 條,公務人員任職至年終滿一年者,毫無疑問地,就是要參加「年終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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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人員考績種類
💡 依任職時間長短及考核時機,區分年終、另予及專案考績。
比較維度 年終考績 VS 另予考績
任職時間 當年1至12月滿一年 不滿一年但達六個月
辦理時間 每年年終辦理 年終或不合辦理年終考績時
獎金數額 1至2個月俸給總額 0.5至1個月俸給總額
晉敘效力 可晉年功俸或俸級 僅給與獎金,不晉級
💬兩者核心差異在於任職是否屆滿一年,不滿六個月則兩者皆不適用。
🧠 記憶技巧:一年年終、半年另予、重大功過辦專案。
⚠️ 常見陷阱:考生常將法規定義的「年終考績」誤認為字面上的「全年考績」;或混淆另予考績需滿六個月的門檻。
考績獎金與晉敘 考績等第限制 平時考核與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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