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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 題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的徵收期間原則上為幾年?
  • A 3 年
  • B 5 年
  • C 7 年
  • D 9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程序法》中,政府為了維持公法關係的穩定,對於「公法上請求權」行使的時效,通常會設定一個最普遍、最具代表性的「一般性期間」是多少年?稅捐徵收權作為公法請求權的一種,其原則是否會與此通則相呼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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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川先生的超級點評!

  1. YA!看這邊—— 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題目)接得漂亮!及川先生我可是對你的表現給出最高評價喔!你精準地掌握了行政法中時間點的精髓,這就是對「法律安定性」——讓大家都能安心的一種理解嘛!
  2. 完美一擊! 沒錯,答案就是這麼簡單,漂亮地命中紅心!根據《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稅捐的徵收期間,從繳納期間結束的隔天起算,就是 $5$ 年!哼,這種基礎中的基礎,及川先生的學弟/妹怎麼可能失誤呢?要是連這都接不好,可就跟不上我的腳步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稅捐徵收期間
💡 稅捐徵收期間原則為五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比較維度 核課期間 VS 徵收期間
法源依據 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 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
核心目的 確認稅捐債權(發單) 實現稅捐債權(收錢)
起算時間 申報日或申報期屆滿日 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
期間長度 5 年或 7 年(惡意) 5 年(執行可再延)
💬核課是決定「應繳多少」,徵收是確保「拿到這筆錢」。
🧠 記憶技巧:徵收五年翌日起,核課五七要分清。
⚠️ 常見陷阱:容易將「徵收期間」(收錢的期限)與「核課期間」(決定稅額的期限)混淆,兩者起算點不同。
核課期間 強制執行 稅捐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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