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 題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依稅法規定應自他人取得之憑證及給予他人憑證之存根或副本,應保存幾年?
  • A 3
  • B 4
  • C 5
  • D 6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行政監督』與『時效』的關聯性來思考:在稅捐法律關係中,國家通常被賦予一段固定的期限(核課期間)來查核納稅人的申報是否正確。如果你是立法者,為了讓稽徵機關在查核期內都能找得到證據,你會要求納稅人保存憑證的時間,與這段『查核期限』應該具備什麼樣的對應關係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完全正確。根據《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等相關規範,已於規定期間申報且無故意逃漏稅者,稅捐的核課期間5 年。原始憑證的保存期限應另依具體規範認定,並非《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所定。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評為 easy。這屬於行政法規中的「基本法規數據」,是稅務行政與法學緒論的基礎常識。掌握這些關鍵數字,是進入法律實務運作的第一步。

🏷️ 相關主題

稅捐稽徵法規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