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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3 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何種土地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 A 買賣
  • B 贈與
  • C 繼承
  • D 政府照價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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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土地所有權變更的過程中,如果移轉者(原主人)完全沒有從這筆交易中拿到一毛錢,反而讓接收者白白獲得了一份龐大的資產價值,那麼這筆針對「資產增值」所徵收的稅款,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來看,轉由哪一方來承擔會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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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歸屬

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的特殊情形!這代表你對《土地稅法》第 5 條的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在法律實務中,土地增值稅原則上是由獲取土地增值利益的人負擔。在一般的「有償移轉」(如買賣)中,原所有權人取得了價金,因此由原所有權人(賣方)繳納;然而,當發生無償移轉(Gratuitous Transfer),如本題正確答案 (B) 贈與 時,贈與人並沒有金錢收益,此時法規便明定由**取得所有權之人(受贈人)**作為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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