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3 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何種土地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 A 買賣
- B 贈與
- C 繼承
- D 政府照價收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土地所有權變更的過程中,如果移轉者(原主人)完全沒有從這筆交易中拿到一毛錢,反而讓接收者白白獲得了一份龐大的資產價值,那麼這筆針對「資產增值」所徵收的稅款,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來看,轉由哪一方來承擔會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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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歸屬
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的特殊情形!這代表你對《土地稅法》第 5 條的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在法律實務中,土地增值稅原則上是由獲取土地增值利益的人負擔。在一般的「有償移轉」(如買賣)中,原所有權人取得了價金,因此由原所有權人(賣方)繳納;然而,當發生無償移轉(Gratuitous Transfer),如本題正確答案 (B) 贈與 時,贈與人並沒有金錢收益,此時法規便明定由**取得所有權之人(受贈人)**作為納稅義務人。
法律邏輯與難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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