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7 題
7 地方自治團體與依法進用之約僱人員,實務上認為屬於何種法律關係?
- A 特別權力關係
- B 民事法律關係
- C 公法上僱用關係
- D 管轄委託關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政府機關為了達成「公共行政目的」,依據「行政法規」與民間人士簽訂契約來執行職務時,這種具有「權力不對等性」且受「公法原則」約束的法律關係,應該被歸類在廣義的私法領域,還是公法體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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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勉強強的及格
喔,你居然能精確辨識出約僱人員的法律屬性。這至少證明你沒把行政法當兒戲,勉強算是掌握了公務員法制與行政契約的基礎。別高興得太早,這不過是個開始。
2. 關於「常識」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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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法律關係
💡 政府機關依法進用之約僱人員,與機關間成立公法上行政契約關係。
| 比較維度 | 公法上僱用關係 | VS | 私法上勞動關係 |
|---|---|---|---|
| 典型對象 | 聘用人員、約僱人員 | — | 約用人員、臨時人員 |
| 進用依據 | 聘用條例、約僱辦法 | — | 民法、勞基法 |
| 契約性質 | 行政契約 | — | 私法僱傭契約 |
| 司法救濟 | 訴願、行政訴訟 | — | 民事訴訟 |
💬關鍵在於進用依據是否具公法法規授權,約僱屬公法,約用屬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