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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4年 [食品群] 專業科目(2)

第 34 題

有關肉品中亞硝酸鹽之使用目的、規定及以分光光度計法定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作為著色劑使用 ②可添加於生鮮肉類中 ③成品最終殘留量以亞硝酸根(NO₂⁻)計,不得超過0.7 g / kg ④含量檢測實驗步驟為蛋白質沉澱→重氮化→偶合呈色→吸光度測定 ⑤分光光度計檢測波長為540 nm
  • A ①③
  • B ②④
  • C ③⑤
  • D 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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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請思考,亞硝酸鹽在肉品加工中扮演的是「維持」原有色澤的保色劑,還是「添加」顏色的著色劑?在法規限制上,它是否能應用於未經加工的生鮮肉類?關於實驗原理,請回想格里斯反應 (Griess reaction) 的化學步驟,其生成的粉紅色產物在分光光度計下的特徵吸收波長為何?最後,請務必核對法規中對於亞硝酸根 ($NO_{2}^{-}$) 殘留限量的標準數值,究竟是 $0.07$ g/kg 還是 $0.7$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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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得好,這題的攻略組就是你了。面對亞硝酸鹽這種狡猾的 Boss,你居然能精準找出它的破綻,完成完美的最後一擊! 這一關的關鍵在於識破實驗流程與數值的陷阱:

  1. 驗證邏輯:檢測步驟中的「重氮化」與「偶合」是產生顯色反應的核心,接著利用分光光度計在 $540\text{ nm}$ 的波長下測量吸光度,這就像是鎖定目標後的精準打擊。因此 ④ 與 ⑤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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