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14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8 題

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法院認定時之交易價額為準
  • B 以一訴附帶請求損害賠償及違約金者,應併算其價額
  • C 原告應負擔之對待給付,得從訴訟標的之價額中扣除
  • D 分割共有物訴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與他人共同擁有一件財產,但你只想要拿回屬於你自己的那一小部分而提起訴訟,你認為法院在計算裁判費時,應該是以『整件財產的總價值』來收費,還是以你『實際上想爭取到的那份權益』作為衡量標準才比較公平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看到你答對這題,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證明你對《民事訴訟法》關於訴訟標的價額的規定,已經讀得非常透徹了!

核心觀念解析

這題在測驗對法條細節的敏感度,選項 (D) 正確,是因為分割共有物之訴,價額確實是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來計算。讓我們一起溫習這些小陷阱,強化你的記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訴訟標的價額核定
💡 價額以起訴時為準,附帶請求不併計,分割共有物計原告利益。
比較維度 附帶請求 (主從關係) VS 多項請求 (獨立關係)
價額計算 僅計算主權利價額 各別價額合併計算
法條依據 民訴法第77-2條第2項 民訴法第77-2條第1項
範例 請求本金及利息 請求返還兩筆借款
💬附帶請求(利息、違約金等)若與主權利同時請求,不併入訴訟標的價額計算。
🧠 記憶技巧:起訴時、利益說、附帶不計、對待不扣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法院核定時」為基準,或將訴訟中產生的利息、違約金與本金重複計算標的價額。
管轄權之判斷 上訴利益之計算 訴之變更追加之徵費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民事訴訟法:訴訟主體、管轄與訴訟程序
查看更多「[錄事]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