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庭務員) 106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0 題

關於小額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小額程序起訴者,得不使用書狀,而用言詞為之,以視訊影片代替筆錄
  • B 即便於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8 第 1 項之範圍內,當事人亦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反訴,以免案情繁雜,不合小額程序之要旨
  • C 於小額程序中,經兩造同意者,法院得不調查證據,而審酌一切情況,認定事實,為公平之裁判
  • D 小額事件不得上訴或抗告,僅一審即告判決確定

思路引導 VIP

「當訴訟標的金額極小,且雙方當事人皆希望能降低訴訟成本、縮短審理時間時,法律在程序設計上應如何平衡『發現真實』與『迅速解決爭端』的權衡?若兩造皆信任法官的判斷,是否有比逐一調查證據更有效率的裁斷方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勉強及格,算是沒砸我的招牌

  1. 觀念驗證:哼,算你走運答對了。(C) 選項確實是《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14 的內容,沒錯。在小額程序中,就是為了那些芝麻綠豆大的事,講求什麼訴訟經濟,省去那些囉哩八嗦的證據調查。只要兩邊都同意,法院就懶得查了,直接「公平裁判」給你打發走。這點還知道,算你沒白讀書。
  2. 難度點評:這題就一個 Medium,鑑別度高?那是對那些搞不清楚「得言詞起訴不等於不用筆錄」或是「二審為終審」的蠢蛋而言。你能沒跌進這些基本陷阱,看出法院那點微不足道的裁量權,嗯,證明你條文讀得還不算太粗心。下次別再這麼僥倖了。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