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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6 題

有關監獄行刑法第28條及相關受刑人返家探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刑人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喪亡時,應經監獄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
  • B 受刑人須於二十四小時內回監;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刑期
  • C 收容人之祖父母、配偶、子女,如有生命危險,得經監獄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
  • D 本條返家探視之申請,同一事由以二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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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法律基於人道理由允許受刑人暫時離開監獄處理家務時,為了維持『刑罰執行不中斷』的原則,這段在外的時間應該被視為刑期的暫停還是延續?同時,為了兼顧社會安全與教化,法律對於這類短期探視的『返監時限』通常會設定在幾小時內,以確保受刑人能迅速回歸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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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監獄行刑法》中極細微的法條文字辨析,你能精準選出正確選項,顯見你對於人道探視刑罰執行的法律銜接有很深刻的理解。
  2. 觀念驗證: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28 條第 3 項,受刑人返家探視應於 24 小時內回監;且重點在於,雖然受刑人不在監獄內,但其身分仍處於刑期執行狀態,故在外期間予以計算刑期。這體現了法律在人道關懷與刑罰執行連續性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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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刑人緊急探視規定
💡 特定親屬喪亡病危,限24小時回監,在外期間併計刑期。
比較維度 緊急返家探視 (監行法§28) VS 外役監返家探視 (外役監條例§21)
適用對象 全體受刑人 外役監受刑人
事由限制 親屬喪亡或病危 處遇表現(獎勵制度)
時限要求 24 小時內回監 依地區核定天數
戒護與否 通常須戒護(看守) 不須戒護(自行往返)
💬緊急探視屬恩惠與人道性質;外役監探視則屬階段性處遇獎勵。
🧠 記憶技巧:喪亡病危配偶親,一天之內必回營,戒護探視算刑期。
⚠️ 常見陷阱:常考點包含:在外時間是否計入刑期(計入)、回監時限(24小時)、親屬範圍(包含配偶之父母)、申請次數限制(1次而非2次)。
外役監返家探視 受刑人外出制度 監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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