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4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稅務法規
第 二 題
現行稅法對自用住宅(用地)有重購退稅的規定,請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房地合一稅)、第 17 條之 2(1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取得之房屋,以下簡稱所得稅舊制)及土地稅法規定,說明適用之要件及重購退稅後是否有應受之限制,若有限制,請一併說明。(依下列格式作答)(25 分)
適用之條件 限制
房地合一稅
所得稅舊制
土地增值稅
適用之條件 限制
房地合一稅
所得稅舊制
土地增值稅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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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三大不動產稅制中「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比較與法條熟悉度。解題關鍵在於拆解三大稅制在「標的(房/地/房地)」、「時間要件(皆為2年)」、「重購價格條件(舊制/土增要求買價大於賣價,房地合一可按比例)」以及「事後列管期(房地合一與土增稅為5年,舊制無法定限制)」的差異,並依題目要求的格式清晰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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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旨在比較現行稅法中,關於自用住宅重購退稅之三大核心規範:所得稅法第14條之8(房地合一稅)、第17條之2(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及土地稅法第35條、第37條(土地增值稅)。其核心差異在於標的、退稅計算標準與事後列管機制。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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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重購退稅比較
💡 比較所得稅新舊制與土增稅之重購退稅要件及五年列管限制。
| 比較維度 | 房地合一稅(新制) | VS | 土地增值稅 |
|---|---|---|---|
| 課徵標的 | 房屋及其坐落基地 | — | 自用住宅用地 |
| 退稅額度 | 按重購價比例退稅 | — | 買價大於賣價餘額 |
| 價格要件 | 買小賣大可比例退 | — | 必買大於賣始退稅 |
| 5年列管期 | 有,違反須追繳 | — | 有,違反須追繳 |
💬房地合一稅退稅最具彈性(按比例),但與土增稅皆有嚴格的五年事後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