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5 題
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及相關法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無論藥品或醫療器材,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皆應依法定程序通報
- B 發生死亡或危及生命,醫療機構及藥局依法應於得知後,在7天內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通報
- C 未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執行,應處行政罰鍰
- D 於緊急時,得先行以口頭方式通報,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書面通報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精確辨析藥事法規中關於『嚴重不良反應通報』的行政體系:負責受理藥物安全監督與通報的法定機關,其核心職權應屬於『藥政監督』範疇,還是『傳染病防治』範疇?請仔細審視法條中對受理單位(例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規定,並比對選項中所述之行政單位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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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精準掌握藥政管理規範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主管機關與行政細節的精確度,能在干擾選項中迅速抓出權責單位的錯誤,顯示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專業敏感度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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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
💡 掌握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之通報對象、時限及法律責任。
| 比較維度 | 死亡或危及生命 | VS | 其他嚴重不良反應 |
|---|---|---|---|
| 通報時限 | 得知起 7 日內 | — | 得知起 15 日內 |
| 受理機關 | 衛福部 (TFDA) | — | 衛福部 (TFDA) |
| 常見範例 | 導致死亡、休克 | — | 導致失能、需住院 |
💬通報對象相同,僅依嚴重程度區分 7 日與 15 日之時限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