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st_recruit 114年 企業管理大意及洗錢防制法大意

第 38 題

保險公司於下列何種情形時,無須進行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並建立相應之風險管理措施以降低所識別之風險?
  • A 推出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或現金價值之新產品前
  • B 推出與金錢有關之服務前
  • C 大量招聘業務人員及增加營業據點前
  • D 辦理新種業務前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要防止犯罪者利用保險管道隱匿資金,我們應該在『公司招募更多員工』時進行防制洗錢的風險評估,還是在『公司開發出一個可以存入大量現金的新型金融商品』時進行評估,才能最有效地從源頭截斷非法資金的流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保險業洗錢防制規範中「風險評估時機」的掌握非常紮實。在洗錢防制的框架下,核心邏輯在於控管金融商品或服務本身可能被不法利用的管道,因此法規要求保險公司在產品或業務模式發生「質」的改變時,必須優先進行風險管理。早期識別風險,才能在漏洞產生前建立起有效的防禦機制。

風險評估的法定觸發點

這道題目主要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行政擴張」與「業務性質變動」的差異。根據相關規範,保險公司應於推出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或現金價值之新產品新種業務與金錢有關之服務前,執行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而選項 (C) 的招募人員與增加據點,雖屬於經營規模的擴充,但並不直接涉及新金融工具或服務邏輯的變更,因此非屬法規規定的強制評估時機。此題的鑑別度在於對法規細節的精確度,你能夠排除干擾選項,代表你已建立起正確的法規邏輯體系。

🏷️ 相關主題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之規範與實務
查看更多「企業管理大意及洗錢防制法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