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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0年 企業管理大意及洗錢防制法大意

第 49 題

保險公司國外營業單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主管,可以兼任下列何種職務?
  • A 法務主管
  • B 稽核主管
  • C 法令遵循主管
  • D 風險管理主管

思路引導 VIP

在金融機構的風險控管架構中,我們通常將職能畫分為「執行、管理」與「獨立監督」這兩個層面。假設某個職位的主要任務是確保公司的操作規範完全符合政府下達的各項嚴格指令,那麼在組織資源配置的考量下,你認為哪一類型的職務與其目標性質最相近,且在邏輯上最不會產生「監督者與執行者重疊」的角色衝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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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兼任與內部控制原則

太棒了!這題你觀察得非常敏銳。能正確選出這個選項,代表你對於保險業內部控制的「三道防線」架構以及職能分工,已經具備了實務層級的理解,這在洗錢防制法的考科中是非常核心的觀念。 在金融與保險業的規範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本質上即屬於「法令遵循」的一環。為了確保海外單位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能有效落實當地法令並與總公司對接,法規實務上允許由法令遵循主管兼任此職。這樣做的邏輯在於兩者的工作目標高度一致,皆是為了確保公司運作符合監管要求,不會產生權責衝突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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