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申論題 114年 [地政士] 土地登記實務

第 三 題

債權人甲對債務人乙之一棟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建物,應透過何種程序,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與抵押權設定登記,以保障其權益?而在完成此兩種登記後,亦進一步完成法定地上權登記;不巧此建物完成上述登記後,因災害而全部滅失,建物所有權人未即時處理,則土地所有權人丙,可透過何種程序?何種身分?及辦理那些登記?以處理此滅失建物之相關權利關係。(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產權保全與他項權利設定程序,以及建物滅失後之消滅登記與權利塗銷機制。考生應先聯想《土地登記規則》第74條(連件申請)與第30條(代位申請)解決甲的困境;接著引用第31條(代位消滅登記)與第143條(他項權利塗銷),並區分『建物上之抵押權』與『土地上之法定地上權』塗銷程序之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設定抵押權之連件與代位申請程序,以及建物滅失後土地所有權人代位申請消滅登記與相關他項權利塗銷之實務處置。 【解析】 壹、債權人甲保障權益之程序(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與抵押權設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建物登記與滅失處理
💡 掌握建物第一次登記、抵押權設定及滅失後之代位與塗銷程序。

🔗 建物權利保全與滅失處理流程

  1. 1 權利保全期 — 透過連件或代位辦理保存登記與抵押權設定
  2. 2 建物滅失期 — 建物因災害消滅,地主代位申請消滅登記
  3. 3 自動清理期 — 登記機關辦理消滅登記時,逕為塗銷抵押權
  4. 4 最終釐清期 — 依協議或判決辦理土地上之法定地上權塗銷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民法第841條關於工作物滅失對地上權影響之爭議
🧠 記憶技巧:保存連件辦,滅失代位申;抵押逕塗銷,地上權另提。
⚠️ 常見陷阱:易誤認「法定地上權」會隨建物消滅而由機關自動塗銷,實則需另行申請或訴請塗銷。
債權人代位權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法定地上權之存續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土地登記之測量、分割、合併及權利處理
查看更多「[地政士] 土地登記實務」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