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8 題
關於保險標的受部份損失之敘述何者正確?①保險標的物受部份之損失者,僅有保險人有終止契約之權 ②終止契約後,已交付未損失部份之保險費應返還之 ③終止契約權,於賠償金額給付後,經過 15 日不行使而消滅 ④保險標的受部份損失不終止契約時,若契約另有訂定則依契約約定,若契約無訂定則保險人對於以後保險事故所致之損失,其責任以賠償保險金額之餘額為限
- A ②③
- B ②④
- C ①②③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保險的物品損壞了一部分,法律會只允許「保險公司」單方面解約嗎?這樣對付了保費的消費者公平嗎?另外,理賠後若要決定是否解約,法律給予雙方考慮的期限,通常會是短短的半個月,還是一個完整的月份呢?試著從「契約雙方地位平等」與「合理思考時間」的角度來推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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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對了!表現得非常出色!
你非常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保險法》中「部分損失」的規定相當熟悉,循序漸進的學習成果完全展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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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標的部分損失
💡 保險標的部分受損後,關於契約終止、保費返還及責任額之規範
🔗 部分損失處置流程圖
- 1 部分損失賠償 — 保險人依約給付部分受損之賠償金
- 2 行使終止權 — 給付後一個月內,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契約
- 3 終止或繼續 — 終止則退還未損保費;不終止則扣除賠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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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為標的全損,則保險契約自動終止,不需經行使終止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