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14年
[不動產估價師] 土地利用法規
第 一 題
某甲不動產估價師針對一筆非都市土地進行土地開發之估價,其認為國土計畫法功能分區公告之前後,適用之土地使用管制與土地開發規範並不相同。請依現行規定,說明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費與區域計畫法開發影響費之意義與課徵基礎。(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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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於我國國土法制新舊交替之認識。解題關鍵在於明確引用《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與《國土計畫法》第28條規定,並緊扣題目要求的「意義(立法目的)」與「課徵基礎(計算因子)」兩大核心分別論述,最後可簡要比較兩者政策精神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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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我國非都市土地之管制正處於《區域計畫法》過渡至《國土計畫法》之階段。土地開發將造成環境外部成本及公共設施負擔,故兩部法規分別設有「開發影響費」與「國土保育費」之機制,藉由內部化開發成本以達永續發展。茲就兩者之意義與課徵基礎說明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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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兩大規費對照
💡 區分區域計畫法與國土計畫法下開發成本內部化的法制差異
| 比較維度 | 區域計畫法:開發影響費 | VS | 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費 |
|---|---|---|---|
| 核心意義 | 減輕開發對周邊公設之衝擊 | — | 國土保育與補償土地受限之犧牲 |
| 課徵基礎 | 開發面積、預期使用性質 | — | 使用種類、規模、影響程度 |
| 資金用途 | 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 | — | 國土保育及土地使用限制補償 |
| 法源精神 | 使用者與受益者付費原則 | — | 環境正義與國土永續發展 |
💬從區域計畫法轉向國土計畫法,規費精神由「公設補償」昇華為「國土保育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