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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申論題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一 題

一、不動產經紀人員對不動產說明書依法負有「解說義務」。試以都市計畫法等法律之規定為例,列舉四項「判別基準」以解說都市計畫地區內「公共設施用地」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兩者間之區別。(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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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對於都市計畫法中「公共設施用地」與「公共設施保留地」概念的區分。答題時應先說明兩者的基本定義,接著依題意提出四個具體的判別基準(例如:取得與否、計畫書規定之開闢方式、稅賦減免適用、容積移轉資格),幫助經紀人員在實務上進行精確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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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公共設施用地」泛指都市計畫中供公共設施使用之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則特指留待未來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取得以開闢之公共設施用地。兩者在法規適用與權益限制上有顯著差異。 【論述】 一、定義與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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