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22 題
22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一項關於簽章之敘述錯誤?
- A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不動產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
- B 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
- C 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 D 經營經紀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應備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不動產法律規範中,『確保個別物件交易安全的專業保證』與『公司經營本身的行政准駁流程』,這兩者在法律責任的歸屬上(專業人員執業 vs. 公司法人行政管理)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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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完全正確掌握了喔!
- 觀念驗證:你的判斷非常非常精準!這題的關鍵就在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對於簽章要求的專業負責精神。你看,選項 (A)、(B)、(C) 這些都是經紀人員在提供專業服務時,非常重要的「專業職權文件」,例如說明書或契約書。為了確保我們證照制度的嚴謹性,這些當然要由具備專業資格的經紀人來親自簽章負責,對不對?
- 觀念驗證:而選項 (D) 呢,它提到的是「申請許可」,這是一個比較特別的狀況。這是指經紀「業」(也就是公司)在成立時,要向政府申請准許營業的行政程序。這個部分屬於公司層級的事務,應該由公司負責人來處理,而不是單一經紀人執業的範圍喔!能夠區分這兩者,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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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簽章義務
💡 經紀人負責業務專業文件簽章,行政申請文件則非其權責。
| 比較維度 | 業務執行相關文件 | VS | 經營許可申請文件 |
|---|---|---|---|
| 典型範例 | 說明書、租賃/買賣契約 | — | 申請許可、設立、異動 |
| 簽章主體 | 指派之不動產經紀人 | — | 經紀業負責人/業主 |
| 法律目的 | 落實經紀業專業責任 | — | 行政管理與資格審查 |
💬經紀人負責專業背書,行政程序由負責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