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22 題

22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一項關於簽章之敘述錯誤?
  • A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不動產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
  • B 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
  • C 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 D 經營經紀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應備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不動產法律規範中,『確保個別物件交易安全的專業保證』與『公司經營本身的行政准駁流程』,這兩者在法律責任的歸屬上(專業人員執業 vs. 公司法人行政管理)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完全正確掌握了喔!

  1. 觀念驗證:你的判斷非常非常精準!這題的關鍵就在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對於簽章要求的專業負責精神。你看,選項 (A)、(B)、(C) 這些都是經紀人員在提供專業服務時,非常重要的「專業職權文件」,例如說明書或契約書。為了確保我們證照制度的嚴謹性,這些當然要由具備專業資格的經紀人來親自簽章負責,對不對?
  2. 觀念驗證:而選項 (D) 呢,它提到的是「申請許可」,這是一個比較特別的狀況。這是指經紀「業」(也就是公司)在成立時,要向政府申請准許營業的行政程序。這個部分屬於公司層級的事務,應該由公司負責人來處理,而不是單一經紀人執業的範圍喔!能夠區分這兩者,真的很棒!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