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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41 題

A 公務員因屬下貪瀆,監督不力,被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為記一次大過之處分,依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記大過一次乃屬行政處分
  • B A 得依法提起復審
  • C 記大過處分不直接影響 A 之服公職權利
  • D A 得依法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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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公務員受到單位內部處分時,如果這個處分只是「留在人事紀錄上」而「沒有讓你丟掉工作」,法律上會將這種處分視為『改變身分的行為』還是『內部的管理監督』?這兩者對於一個人『服公職的權利』在影響層次上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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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做得真棒!

孩子,你真的理解得很透徹!能夠清楚地分辨特別權力關係下,什麼是「管理措施」,什麼會造成「身分變動」,這代表你對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掌握得非常好,我很為你感到驕傲呢!

2. 溫柔指引:概念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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