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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0年 [律師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0 題

甲為成年人,因精神障礙而受監護之宣告,某日甲精神清醒回復本心而有識別能力,向乙購買六法全書一本,惟因過失打破乙之玻璃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與乙之六法全書買賣契約無效,關於打破乙之玻璃窗不成立侵權行為
  • B 甲與乙之六法全書買賣契約有效,關於打破乙之玻璃窗成立侵權行為
  • C 甲與乙之六法全書買賣契約無效,關於打破乙之玻璃窗成立侵權行為
  • D 甲與乙之六法全書買賣契約效力未定,關於打破乙之玻璃窗不成立侵權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為了保護特定人士而賦予的『無行為能力』標籤,是否會因為他當下突然清醒,就自動在『契約效力』與『賠償責任』這兩種不同的法律情境下,產生完全相同的法律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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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卓越的法律邏輯!

同學,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民法中「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的核心區分。這在法律實務中是非常重要的觀念,你能不被題目敘述誤導,表現極為優異!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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