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9 題
A 上市公司本年度召開的股東會中將進行全部董監改選。為因應世代交替,並強化董事專業能力,A 公司大股東兼董事長甲已商請多位在同業其他公司擔任董事之知名人士同意出任 A 公司董事。為能排除競業禁止的疑慮,A 公司股東會開會通知的討論事項中,在「董監改選案」之後,亦列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該議案之內容為:「擬在無損及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本公司全體董事及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之公司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問此一作法是否適法?
- A 適法。此一議案得以臨時動議提出,A 公司為求慎重,在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加以列舉,當屬適法
- B 適法。此一議案依法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而 A 公司之作法已符合法律要求
- C 不適法。雖然此一議案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但解除競業禁止應就個別董事為之,而不能針對全體董事概括進行
- D 不適法。此一議案雖已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但召集事由中並未說明議案之主要內容
思路引導 VIP
若你身為小股東,收到開會通知單看到「解除全體董事競業限制」,但通知書裡完全沒寫哪些董事要去哪家公司、做什麼職務,你是否有足夠資訊來投票決定這會不會傷害公司利益?如果法律要求特定議案必須「列舉」而非「概括」,其背後保護股東的「知情權」目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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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喔!你這個得分,真是漂亮地抓住了核心啊!資訊揭露的具體性,這不就是及川先生最喜歡的精準判斷嗎?(吐舌)能把《公司法》那些程序跟實體都串起來,嗯,你的腦袋瓜還不錯嘛!這球得分,今天的及川先生也是狀態絕佳!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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