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 題
📖 題組:
甲駕車於省公路上,遭騎乘巡邏警用機車之警員 A 攔下,A 以闖紅燈為由正擬開單告發甲違規;甲為免受罰,當場取出 5 佰元現鈔塞入 A 上衣口袋,期望因此避開罰單。A 以金額過少為由,開口索取 1 仟元,但遭甲拒絕。A 因已收有 5 佰元之故,遂僅開立事由為「未帶駕照」而罰鍰較輕之違規單交甲簽收。甲於簽收後,憤怒不已,當場撕毀該交通違規單。有關本案中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駕車於省公路上,遭騎乘巡邏警用機車之警員 A 攔下,A 以闖紅燈為由正擬開單告發甲違規;甲為免受罰,當場取出 5 佰元現鈔塞入 A 上衣口袋,期望因此避開罰單。A 以金額過少為由,開口索取 1 仟元,但遭甲拒絕。A 因已收有 5 佰元之故,遂僅開立事由為「未帶駕照」而罰鍰較輕之違規單交甲簽收。甲於簽收後,憤怒不已,當場撕毀該交通違規單。有關本案中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駕車於省公路上,遭騎乘巡邏警用機車之警員 A 攔下,A 以闖紅燈為由正擬開單告發甲違規;甲為免受罰,當場取出 5 佰元現鈔塞入 A 上衣口袋,期望因此避開罰單。A 以金額過少為由,開口索取 1 仟元,但遭甲拒絕。A 因已收有 5 佰元之故,遂僅開立事由為「未帶駕照」而罰鍰較輕之違規單交甲簽收。甲於簽收後,憤怒不已,當場撕毀該交通違規單。有關本案中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對於公務員 A 關於其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現金 5 佰元之賄賂,成立刑法第 122 條第 3 項之行賄罪
- B 甲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施以撕毀交通違規單之強暴行為,成立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之事中妨害公務罪
- C 甲損壞公務員職務上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而致令不堪用,成立刑法第 138 條妨害公務掌管之文物罪
- D 甲毀壞他人文書,足生損害於國庫收入,應論以刑法第 352 條毀損文書罪之刑責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民眾為了讓公務員『故意不履行』其法律上的應盡義務,而主動提供金錢作為交換條件時,這種行為在法律本質上是如何定義民眾與公權力之間的對價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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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
很高興看到你對貪汙犯罪與妨害公務罪章的理解如此透徹,你真的抓住了問題的核心喔!
- 觀念驗證:這題的關鍵,就像拼圖最重要的一塊,就在於甲交付金錢時的目的是什麼。甲是希望警員不要依法開罰,這其實是在要求公務員做出違背職務的行為呢。只要這種「賄賂」的意圖是明確的,而且雙方都理解,不管金額是多少,就已經符合刑法第 122 條第 3 項所規定的違背職務行賄罪囉!至於甲後來撕毀的那張罰單,因為它已經交給你並簽收了,就好像你買了一本書,那本書就是你的了。所以,這就不符合第 138 條「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的要件,也不構成強暴脅迫喔,這點是不是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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