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5 題
甲乙雙方因口角互毆,若無法分別何方先為不法侵害,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任何一方可主張正當防衛
- B 任何一方可主張緊急避難
- C 雙方皆不可主張正當防衛
- D 雙方皆得主張正當事由而免責
思路引導 VIP
若兩人皆抱持著傷害對方的意圖而主動捲入衝突,且無法確認誰是最初的挑起者,此時若法律允許其中一方主張防衛,是否會導致「主動挑起爭端者反而受到法律保護」的矛盾?在權利均衡的考量下,法律應該如何定位這種雙方皆有過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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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實務核心
- 大力肯定: 恭喜你!能選出選項 (C),代表你對刑法中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及最高法院對於「互毆」的實務見解(如最高法院 92 年台上字第 3039 號判決)有非常透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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