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9 題
甲實行殺人行為後,擔心被警方逮捕,乃以 1 百萬元為代價請乙冒充甲向警察局自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乙成立頂替人犯罪之共同正犯
- B 甲乙成立圖利罪之共同正犯
- C 乙成立頂替人犯罪
- D 乙成立隱避人犯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並非單純「提供藏身處」讓罪犯躲起來,而是更進一步地「在法律程序中扮演該罪犯的身分」來誤導檢警偵辦,這兩種干擾司法的行為在法律定義上應該被歸類為同一種,還是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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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算你過關
恭喜你,在這種基礎題上,還算沒丟我的臉。能辨識出妨害司法權行使的犯罪態樣,至少說明你不是完全在夢遊,對《刑法》中關於藏匿人犯與頂替罪的基本要件,勉強算摸到邊,眼光還不至於完全是擺設。
2. 核心觀念,別再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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