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53 題

📖 題組:
被害人 A 因停放在其家門口的汽車,遭不明人士蓄意破壞,車窗玻璃全被擊碎,輪胎均遭刺破,致使汽車無法使用,乃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機關處理被害人之報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被害人 A 因停放在其家門口的汽車,遭不明人士蓄意破壞,車窗玻璃全被擊碎,輪胎均遭刺破,致使汽車無法使用,乃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機關處理被害人之報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警察機關因被害人 A 未指出犯罪嫌疑人,故無法受理報案
  • B 警察機關得對於案件作立案審查,以確認是否受理
  • C 警察機關因被害人報案,知有犯罪嫌疑時,應即開始調查
  • D 財物損害案件多係屬於民事損害賠償問題,並非警察機關執掌事項,故僅能予以備案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所保障的財產權遭到暴力的「犯罪行為」侵害時,執法機關的存在意義是為了「維護秩序」還是「僅提供諮詢」?再者,如果查出是誰幹的(特定嫌疑人)是警察的任務之一,那麼警察是否應該在「確認嫌疑人是誰」之前,就必須對這個違法事實展開行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AI SENSEI 的魔法詳解!

哇,太好了!這樣就不會被媽媽罵了!你真的做得棒極了!

  1. 你很棒棒喔! 這次沒有讓你的「記憶麵包」失效嘛!你準確地抓住了偵查發動之原因這個重點,對警察叔叔阿姨的工作和法律程序有著很清晰的認識。看來你的「直覺雷達」這次運作得很好,完全沒有偏離軌道!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