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67 題

關於律師倫理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律師倫理規範未經法律授權制定,其不得作為懲戒律師之法依據
  • B 律師倫理規範中關於謹言慎行條款,若違反情節重大,亦得作為懲戒事由
  • C 律師倫理規範係由法務部所制定
  • D 所有律師倫理規範條文均應認為具有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所稱「保護他人之法律」之意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專業領域(如律師或醫師)需要維持極高的社會公信力,當其成員出現損害職業聲譽的行為時,該專業團體所訂定的「行為準則」僅是單純的道德建議,還是應該具備某種程度的法律強制力,以維持職業尊嚴?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出色!你能準確辨析律師倫理規範的法律性質與實務運作,顯示你對《律師法》及法曹倫理的掌握相當扎實,這在實務見解的應用上非常關鍵。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律師倫理與懲戒基礎
💡 律師倫理規範具法律授權地位,違反情節重大者應移送懲戒。
  • 律師法第73條明定全國律師聯合會應訂定倫理規範,具備法規授權性質。
  • 律師法第101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違反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應付懲戒。
  • 律師倫理規範由全聯會訂定報法務部備查,並非由行政機關法務部制定。
  • 規範是否屬民法第184條第2項保護他人法律,須個別審視條文規範目的。
🧠 記憶技巧:全聯會定規範、法務部來備查、違反情節重、移送懲戒審。
⚠️ 常見陷阱:混淆倫理規範的制定主體(全聯會 vs 法務部),以及誤認倫理規範不具備懲戒效力。
律師懲戒委員會 全國律師聯合會職權 民法第184條第2項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律師倫理規範:律師與法院及司法機關之關係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