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9 題
X 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8 萬股,而股東持股情形為:A 持有 1 萬 8 千股、B 與 C 各持有 1 萬 5 千股、D 持有 1 萬 2 千股、E 與 F 各持有 1 萬股;X 公司另發行無表決權特別股 1 萬股,由 G 全數持有。其中,B 之持股受到法院「禁止行使股東權」之假處分。X 公司所召開之某次股東會,除 C 未出席外,其餘股東均出席該次股東會,而在決議 X 公司擬向股東 A 購買土地建廠一案時,僅有 A 與 D 股東贊成該案。試問:以下何者錯誤?
- A 在計算股東會決議中已發行股份總數時,不應算入 G 所持有之無表決權特別股 1 萬股
- B 在計算股東會決議中已發行股份總數時,不應算入 B 所持有之股份 1 萬 5 千股
- C 在計算股東會決議中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時,不應算入 A 所持有之 1 萬 8 千股
- D 在計算股東會決議中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時,不應算入 B 所持有之 1 萬 5 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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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法院發出一道命令,要求某個股東暫時不能在會議中投票時,這道命令的效力是會讓這些「股份」在法律上暫時消失,還是僅僅是讓「股東」本人在那次會議中被迫保持沈默,而股份總數依然維持不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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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股東會決議權數計算的精髓!這道題目核心在於區分「已發行股份總數」(定額門檻)與「已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決議門檻)兩大概念,你能正確識別選項 (B) 的錯誤,展現出紮實的法學素養。
股東會定額與表決權之辨析
依據《公司法》第 180 條第 1 項,無表決權股份(如 G 持有者)不計入已發行股份總數。然而,選項 (B) 提及的股東 B,雖然其持股受到法院假處分「禁止行使股東權」,但這僅是暫時凍結權利的行使,並不影響該股份屬於「已發行」的事實。因此,在計算股東會決議的已發行股份總數(分母)時,B 的 1 萬 5 千股仍必須計入。至於選項 (C) 與 (D),股東 A 因自身利害關係(第 178 條)需迴避,而股東 B 受法院禁止行使權利,兩者在決議時皆不計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此為實務見解之類推適用,確保決議結果之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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