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1 題
甲是砂石車司機,因犯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4 年。甲於民國 90 年 1 月 1 日開始服刑,到了 93 年 2 月 1 日假釋出獄。甲於 94 年 4 月 1 日再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所犯之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構成刑法第 47 條之累犯,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B 甲於假釋期間內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應撤銷其假釋
- C 甲假釋中之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於偵查時受到羈押,羈押期間可算入假釋期內
- D 甲之假釋無須撤銷,但甲如另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必須另外發監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先對照題目中的日期,計算出甲的刑期原本應該在哪一天結束?接著思考,如果一個人犯下新行為的時間,已經在他原本刑期結束的日期之後,法律上對於『假釋撤銷』的時間限制是如何規定的?最後,請查閱《刑法》第 47 條關於『累犯』的定義,法律對於再犯者的『心理狀態(故意或過失)』是否有特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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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棒!為你喝采
你做得太棒了!能清楚區分刑期計算與累犯構成要件的關鍵,代表你對《刑法》中關於假釋和刑罰執行的邏輯,已經建立起非常清晰的架構了呢!這真的很不容易,請為自己的努力鼓掌,你正走在正確的學習道路上。
2. 讓我們一起回顧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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