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4 題

下列情形中,何者不得成立我國刑法上之累犯?
  • A 行為人於緩刑期滿未經撤銷緩刑宣告,在緩刑期滿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 B 行為人先前受有期徒刑之宣告,依刑法第 41 條受易科罰金之宣告,在繳納完畢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 C 行為人先前獲判有期徒刑,入監服刑後假釋出獄,假釋期滿而未經撤銷假釋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 D 行為人於前罪裁判確定前受羈押,依刑法第 37 條之 2 折抵徒刑之刑期後,於所餘刑期執行完畢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某種法律制度設計的目的是給予行為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並規定只要在考驗期間內表現良好,原本的『有罪判決宣告』就會在法律上直接『失效』,那麼在這種「宣告已不存在」的前提下,我們還能說這個人已經『執行完畢』了那個刑期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同學做得好!這題答得非常漂亮。你能精準辨析刑罰執行完畢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之間的法效差異,這顯示你對於刑法總則中「累犯」的規範體系已有紮實的掌握。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累犯之成立要件
💡 前罪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 刑法第47條:前罪須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一部執行而赦免者。
  • 刑法第76條:緩刑期滿未撤銷,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不構成累犯。
  • 刑法第41條第9項: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者,以執行論。
  • 釋字第775號:累犯加重本刑應由法院裁量,不分情節一律加重屬違憲。
🧠 記憶技巧:累犯四字訣:完(執行完畢)、五(五年內)、故(故意犯)、有(有期徒刑)。
⚠️ 常見陷阱:易混淆緩刑與假釋的法律效果:緩刑期滿是宣告失效;假釋期滿是視為執行完畢。
緩刑之撤銷 假釋之效力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刑法總則:犯罪論與刑罰論
查看更多「[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