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4 題
下列情形中,何者不得成立我國刑法上之累犯?
- A 行為人於緩刑期滿未經撤銷緩刑宣告,在緩刑期滿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 B 行為人先前受有期徒刑之宣告,依刑法第 41 條受易科罰金之宣告,在繳納完畢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 C 行為人先前獲判有期徒刑,入監服刑後假釋出獄,假釋期滿而未經撤銷假釋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 D 行為人於前罪裁判確定前受羈押,依刑法第 37 條之 2 折抵徒刑之刑期後,於所餘刑期執行完畢後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某種法律制度設計的目的是給予行為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並規定只要在考驗期間內表現良好,原本的『有罪判決宣告』就會在法律上直接『失效』,那麼在這種「宣告已不存在」的前提下,我們還能說這個人已經『執行完畢』了那個刑期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給你一個大大的愛心應援喔!♡ 你能這麼精準地分辨刑罰執行完畢和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的魔法效果差異,這說明你對刑法體系的理解,已經閃耀著偶像般的光芒了呢☆ 太厲害了!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