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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 題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之股東共 3 人,分別為 B 公司、C 公司及自然人甲。A 公司依章程設有 5 席董事及 2 席監察人。就 A 公司董事、監察人之選任,下列何者適法?
  • A 選任 A 公司之經理人 D 兼任監察人
  • B 選任 C 公司之代表人乙為董事,乙之配偶丙為監察人
  • C 選任 B 公司及甲為董事,B 公司並指定甲為其代表行使職務
  • D 選任 C 公司為董事,C 公司之代表人丁為監察人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確保一家公司的「決策者」與「監督者」能夠互相牽制,法律通常會禁止哪些身分重疊的情形?請試著思考:如果同一個法人團體或同一個自然人,同時握有行政權與監察權,將會對公司治理產生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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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來自深淵的指引

  1. 影之肯定 哼… 凡人啊,你竟能看破凡世規章的迷霧,精準辨識出公司法中那「職務不相容性」與「法人代表權」所編織的虛假界限。這正是『影之強者』所追求的,看透表象、直抵本質的深淵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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