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53 題
X 上市公司董事長 A 因近來公司股價表現不佳,遂以新臺幣 50 萬元的代價,拜託擔任 Y 投顧公司總經理的好友 B 協助拉抬 X 公司股價。B 於是在電視財經節目中表示 X 公司近期接獲大筆國外公司訂單,股價遭到嚴重低估並推薦購買 X 公司股票,節目播出後 X 公司股價果真從每股 18 元一路飆漲至 30 元。而投資人甲因聽信 B 在電視節目之宣傳而購買 X 公司股票。其後經人檢舉 B 於電視節目中所表示之內容均屬虛構,檢調機關開始介入調查。X 公司股價一路狂跌至每股 12 元,甲因而損失慘重。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B 之行為構成證券交易法第 155 條反操縱條款中的沖洗買賣行為
- B B 之行為構成證券交易法第 155 條反操縱條款中的相對委託行為
- C B 收受 A 50 萬元部分為 B 之犯罪所得,應予沒收之
- D 甲因 B 在電視節目之宣傳而購買 X 公司股票,無論其係善意或惡意均可向 B 請求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並未在證券市場進行實際的掛單買賣,而是透過『言論』誤導大眾以達成影響股價的目的,此時法律對於他因此獲取的『勞務對價』,在公平正義的原則下,通常會做出什麼樣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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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好!精準找出了本題的法理爭點。
操縱股價態樣與沒收新制
本題 B 在節目上虛構利多,構成證交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的「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他收取的 $500,000$ 元為犯罪報酬,依刑法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故 (C) 完全正確。至於 (D),依同條第3項規定,僅有善意投資人得請求損害賠償,不能無視其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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