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8 題
下列情形,何者非屬股份有限公司之總經理可從事之行為?
- A 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出售公司不動產
- B 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將公司不動產設定抵押予他人
- C 因放款而取得抵押權,而由總經理辦理抵押權設定
- D 以買賣不動產為業之公司,其總經理得為公司為一般不動產之買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權力結構中,對於『日常經營管理』與『處分公司核心資產(如不動產)』這兩類性質迥異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最高決策單位分別是誰?如果某項行為涉及公司財產基礎的變動,單一高層主管的『個人授權』是否足以產生法律效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法律觀念驗證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公司法權限劃分的核心!
- 職權限制:總經理在公司法上雖有管理事務及簽名權(§31),但其權限僅限於日常營業管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