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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8 題

下列情形,何者非屬股份有限公司之總經理可從事之行為?
  • A 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出售公司不動產
  • B 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將公司不動產設定抵押予他人
  • C 因放款而取得抵押權,而由總經理辦理抵押權設定
  • D 以買賣不動產為業之公司,其總經理得為公司為一般不動產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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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權力結構中,對於『日常經營管理』與『處分公司核心資產(如不動產)』這兩類性質迥異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最高決策單位分別是誰?如果某項行為涉及公司財產基礎的變動,單一高層主管的『個人授權』是否足以產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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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念驗證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公司法權限劃分的核心!

  1. 職權限制:總經理在公司法上雖有管理事務及簽名權(§31),但其權限僅限於日常營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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