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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9 題
機關依照採購法第 27 條第 1 項辦理招標公告,無須刊登下列何者?
- A 契約付款條件
- B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C 是否屬於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
- D 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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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要在報紙上刊登一則簡短的招募訊息,目的是要讓有興趣的人「來領取詳細手冊」,你會選擇在有限的報紙版面上印滿「公司內部的轉帳撥款流程」,還是會優先印上「應徵者需要什麼資格」以及「要去哪裡領取手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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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7條規定,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應登載之事項包含招標文件之領取地點、方式、售價及購買該文件之付款方式,以及廠商資格條件摘要與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由此可知,選項中提到的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廠商資格條件摘要,以及是否屬於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皆屬於招標公告中依法必須登載的事項。而契約付款條件並不在該條文所明列的應登載事項範圍內,機關辦理招標公告時無須刊登此內容,故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