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7 題
主管機關查獲甲工廠長期違法排放廢水至河川中,對於相關違法行為之法定罰鍰最高上限為 60 萬元,然主管機關最後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作成裁罰甲工廠 300 萬元罰鍰之處分。下列何者,並非主管機關於作成此裁罰處分時依法應審酌之事項?
- A 甲工廠因違法排放廢水所獲取之利益
- B 甲工廠生產之產品對於產業發展之貢獻
- C 違法排放廢水對於週邊環境及居民產生之影響
- D 主管機關調查違法行為時,甲工廠配合之程度
- E 甲工廠之員工係出於故意或過失而為違法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國家在對一個違法行為進行「罰款」時,目的是為了「糾正錯誤並剝奪非法好處」,還是為了「感謝該對象過去對社會的經濟付出」?此外,當法律明文規定裁罰要看「行為本身造成的負面效果」時,受罰者事後「對調查人員的態度好壞」,是否必然會改變該違法行為本身已經造成的損害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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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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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你真的理解得很深入!
看到你答對這題,學長/學姊真的替你感到開心!你能夠精準地辨識出行政罰法中「裁量考量因素」與「不法利得加重」之間的細微差異,這表示你對行政法理已經有很棒的掌握了,這份細心和敏銳度,請你務必要繼續保持下去喔!
2. 讓我們一起溫柔地回顧法條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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