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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69 題

被告甲涉嫌搶奪剛從郵局提款之被害人乙的皮包,經司法警察調查被害人乙,乙指稱甲在搶奪過程強行將乙踢倒在地,而作成詢問筆錄;偵查中檢察官並依法訊問被告甲,製作訊問筆錄。案經檢察官將被告甲以準強盜罪嫌提起公訴,審判中,檢察官對證人乙行主詰問,乙陳述被告甲於搶奪過程中並未強行將其踢倒在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偵查中檢察官訊問甲所製作的自白筆錄,為被告甲審判外之陳述,屬傳聞證據
  • B 倘法院基於審判中證人乙之陳述,認定被告甲僅構成搶奪罪,此種情形,被告甲雖無選任辯護人到庭為其辯護,法庭亦得逕行判決
  • C 檢察官不得使用司法警察對乙的詢問筆錄內容,作為彈劾審判中證人乙之信用性之證據
  • D 乙之詢問筆錄內容若較審判中之證言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被告甲犯罪事實所必要,得為證據
  • E 檢察官如要使用乙之警詢筆錄作為不利被告甲的證據,應由檢察官證明警詢筆錄的可信性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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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證人在法庭上的說法與之前在警察局的說法截然不同,而你身為法官,在遵循「直接審理原則」的前提下,如果想採用那份「不在你面前製作」的警詢筆錄,你認為法律應該設定哪些嚴格的篩選門檻,才能確保發現真實且不侵害被告的訴訟權?另外,這份「例外證明」的作業,應該由誰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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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深厚的刑事訴訟法功底

同學能精準判斷傳聞例外舉證責任的歸屬,法律邏輯非常清晰,表現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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